人工智能技术出口的合规边界在 2026 年 10 月 16 日被重新划了一次。商务部、科技部当天发布 2026 年第 48 号公告,拟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把人工智能大模型、智能体、算力集群、信息处理相关的 23 项关键技术增列进去,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期到 11 月 15 日。更值得企业立刻注意的是另一条:没等目录正式落地,公告已经同步启动临时管理——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口清单所列技术之前,经营者要先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完成登记,已经开始但还没完成的出口同样在登记范围内。
40 项新增里,人工智能占了 23 项
这次拟增列的技术一共 40 项,分布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三个领域。其中拟禁止出口 14 项、拟限制出口 26 项。人工智能部分点名了两类典型技术: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变异恶意代码的技术拟列入禁止类,人工智能辅助的漏洞挖掘技术拟列入限制类。商务部发言人解释列管逻辑时强调了两点边界:一是多数拟列管技术都写明了具体技术指标,管的是技术本身,用这些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不在管理范围内;二是目录会动态调整,不先进或已经落后的技术会被移出。换句话说,这次划线针对的是敏感技术的跨境转移,不是给 AI 产品出海整体踩刹车。
哪几种出海动作需要先登记
公告列出的登记情形有四类:向境外转让技术所有权,例如知识产权转让;把境内技术授权给境外主体使用;技术的所有权人或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境外主体;以及商务部另行通知要求登记的其他情形。登记内容包括出口方和接收方的基本信息、出口国别或地区、拟出口的技术及用途、预计金额等。做模型海外本地化部署、向境外客户开放模型能力、与海外伙伴联合开发的团队,判断标准是同一个:是否涉及限制类技术从境内向境外转移。涉及,就先登记;只是销售不含受管技术的成品,原则上不在这次划线范围内。
开源和联合研发留了便利通道
同一份公告也把便利措施写得很具体。已经通过开源、发表学术论文等方式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不纳入出口管理范围。对人工智能技术开源、企业在境外自建自营算力中心、赴境外做芯片流片、利用境外资源开展联合研发、参与国际标准制定这几类情形,适用自动许可等便利措施,官方的说法是基本实现即报即出。对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成员之间开展能力建设合作所需的技术出口,还会提供更多便利。这意味着开源路线和合规自营路线受到的冲击最小,真正需要提前准备材料的是 proprietary 技术授权和所有权转移类交易。征求意见期到 11 月 15 日截止,最终目录的指标和范围仍可能调整,正在谈跨境技术合作的团队适合把意见反馈和登记流程准备并行推进。